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鼎立信 >> 执行动态

抗拒、逃避执行,甘肃7人被拘留

2023-12-18 16:18 来源:永靖法院

  近日,永靖法院在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中,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司法惩戒力度,依法对抗拒、逃避执行的7名被执行人作出司法拘留的处罚。

  被执行人:李成效,男,汉族,生于1978年11月4日,住永靖县盐锅峡镇党川村,涉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等14起,未履行标的额233万余元,于12月5日将其拘传到案。

  被执行人:李德林,男,汉族,生于1975年2月24日,住永靖县三塬镇高白村,涉劳动争议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5起,未履行标的额226万余元,于12月5日将其拘传到案。

  被执行人:韩永录,男,汉族,生于1960年5月1日,住永靖县岘塬镇尤塬村,涉劳务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9起,未履行标的额15万余元,于12月13日将其拘传到案。

  被执行人:李明红,男,汉族,生于1971年2月6日,住永靖县古城新区在水一方小区,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7起,未履行标的额39万余元,于12月15日将其拘传到案。

  被执行人:姚花兴,男,汉族,生于1978年6月2日,住永靖县杨塔乡松树湾村,涉劳动争议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3起,未履行标的额7万余元,于12月15日将其拘传到案。

  被执行人:孔子成,男,汉族,生于1965年12月7日,住永靖县太极镇下古村,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起,未履行标的额30万余元,于12月15日将其拘传到案。

  被执行人:朱连胜,男,汉族,生于1965年10月13日,住永靖县盐锅峡镇新塬村,涉劳动争议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2起,未履行标的额25万余元,于12月15日将其拘传到案。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