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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3025元不履行上悬赏榜,甘肃法院寻找30人线索

2023-12-05 15:12 来源:庆城县人民法院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对被执行人进行社会公告执行悬赏:

  (2023)甘1021执悬18号

  (2023)甘1021执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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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甘1021执悬47号

  凡知晓以上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向本院举报以上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的悬赏金(含税),作为悬赏奖励。

  对于符合领取悬赏金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本院在收到执行案款或作出以物抵债裁定之日起30日内给付悬赏金。若举报线索相同的,以最先举报的为准;联名提供的,由联名方共同指定一人领取后自行分配。

  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院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相关财产线索的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34-3222183、0934-3222146

  举报地址:甘肃省庆城县庆华路5号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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