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积石山县法院:善意执行促和谐,以物抵债解难题!
近日,积石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赴青海省西宁市,经过连续三天的努力,涉案近千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件,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和解执行。
申请人徐某某、兰某某与被执行人青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从2015年7月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到2020年8月8日涉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被执行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剩余工程款,最终经两级法院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电话沟通,双方当事人都有和解执行的意愿,但由于特殊情况,青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便离开西宁市,而两申请人也在西宁市居住,为此,执行庭向院领导汇报后,赶赴西宁市,经过三天多次的协商,最终在第三天的深夜,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以物抵债的方式,顺利执结了该案,即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最大限度减少被执行人的征信和社会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积石山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切实提高涉企案件执行质效,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县营商环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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