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金融不良资产!甘肃3人被拘留15日
8月3日,永靖法院对逃避、抗拒执行的三名涉金融不良资产案件公职人员孔春军、张顺平、田猷文依法决定司法拘留十五日。
被执行人:孔春军,男,汉族,生于1978年12月3日,住永靖县坪沟乡坪沟村。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一起,涉案总标的额140767.76元。

被执行人:张顺平,男,汉族,生于1972年11月16日,住永靖县刘家峡镇黄河路。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一起,涉案总标的额6056487.05元。

被执行人:田猷文,男,汉族,生于1977年5月5日,住永靖县刘家峡镇川北二路。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一起,涉案总标的额626076.29元。

近年来,公职人员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并逃避执行的案例屡见不鲜。孔春军、张顺平、田猷文作为公职人员,更应成为遵法守法的模范,积极履行应尽的义务,为社会公众作出表率,但他们却自甘堕落当“老赖”,这不仅损毁了公职人员形象,更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漠视法律,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必须予以严厉打击,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目前,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在此,永靖法院正告涉案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动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如果仍存在侥幸心理,故意躲避、抗拒执行,人民法院将视情节采取罚款、拘留措施,违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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