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关于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选任临时管理人(预重整辅导机构)的公告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关于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选任临时管理人(预重整辅导机构)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申请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根据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的申请,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已决定对其进行预重整(案号(2023)甘0191破申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为及时、高效推进预重整工作,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公开招募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预重整辅导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22日,为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资控股公司,工商登记注册资本捌仟肆佰伍拾万元,公司登记注册地为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昆仑山大道中段1739号,登记注册机关为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0007948829218,经营范围包括:小容量注射剂,片剂(含抗肿瘤类),硬胶囊剂,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集团内部共用】),原料药(水飞蓟素、氢溴酸高乌甲素、醋酸阿比特龙、马来酸阿法替尼)(以上凭有效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截止2026年01月12日)。从事医药行业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中药材的收购、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除外)。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
1.申报机构是列入《甘肃省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单》中的机构;
2.申报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中不能担任管理人工作的情形;
4.申报机构在近五年内具有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工作经验,且没有超过3年期的未结破产案件;
5.具有稳定的管理人业务团队,派驻本案的人数不得少于10人;
6.申报机构或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经营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等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需提交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证明;
7.无分立、重大诉讼等可能导致管理人团队成员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
8.申报机构已参加相应执业责任保险。
三、申报材料的内容
申报机构应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一式五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以确认报名参加竞争。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执业保险、金额及险种、专职管理人储备和团队构建情况等;
2.申报机构以往从事破产管理及相关业务工作的经验(裁判文书、结案证明等);
3.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临时管理人(预重整辅导机构)的团队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主要业绩,参加破产业务培训或破产论文撰写及获奖的情况介绍;
4.申报机构拟参与本案临时管理人(预重整辅导机构)时正在承办的所有破产案件的数量及进程;
5.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临时管理人(预重整辅导机构)情形的声明;
6.申报机构对债务人的了解情况,预重整的基本思路及参与案件竞争性遴选的优势;
7.承诺书,包括同意按照本院预重整相关制度计算费用及如在重整阶段未被选为管理人时,无条件移交预重整阶段各类材料的承诺;
8.申报机构同一团队在省内其他法院担任管理人的疑难破产案件超过2件(含本数)或两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超过2件(含本数)的,暂停参加本案临时管理人(预重整辅导机构)的选任;
9.申报机构可联合全国其他办理过破产重整案件的中介机构报名参与本案的临时管理人(预重整辅导机构)的选任,联合报名的申报机构原则上不超过2家,申报时统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应当包括各申报机构委派的人员,并明确相应的分工和职责。有预重整或重整经验人员参与的中介机构将优先考虑。
申报机构如有债权人或债务人的推荐材料,可一并在申报书中提交。
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如发现存在虚假情形,直接取消参加竞选资格。
四、申报方式
现场:申报机构自行编制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密封后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于申报期限届满前提交至本院指定的联系人处。
线上:申报机构将申报材料发送至本院指定电子邮箱参与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18时。
五、选任办法
本院成立评审组,采取书面审查方式,结合申报材料对申报机构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工作方案及有无推荐等方面进行评价,择优或摇号确定临时管理人(预重整辅导机构),并予以公告。仅有一家机构申报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临时管理人(预重整辅导机构)。
参与竞争被确定为临时管理人(预重整辅导机构)后,如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本院委托,则将其列入黑名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亮军、王长莉
联系电话:0931-5170692
报名电子邮箱:
lzxqfaypochan@163.com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镇莲花山路282号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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