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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被妻子偷偷转移,法院这样判……

2023-07-26 09:52 来源:甘州区人民法院

  婚姻感情发生变化后,妻子偷偷当起“搬运工”,瞒着丈夫大额取现。面对已被销户的银行卡,丈夫该如何维权?人民法院又该如何判定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行为?

  案情回顾

  本案原、被告双方均为再婚,且婚姻关系持续多年并共同拥有存款以及其他共同财产。然而,在原、被告发生矛盾并引发离婚诉讼期间,妻子却在未与丈夫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将双方存款10万元中的部分取现,后将另一部分转入自己的银行卡并注销了原有账户,引发丈夫财产争议。为此,男方向甘州区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本院认定妻子是在明知双方感情基础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实施了取现、注销账户的行为,且并未提交任何可证明其取出现金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证据,亦未对钱款用途作出合理解释说明,法院认为,其行为是属于未经丈夫同意的转移财产,在分割该部分共同财产时应少分。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之规定,判决由妻子返还丈夫6万元。

  法官说法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财产应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温馨提示

  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离不开夫妻之间的信任与尊重。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置权,任何一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都可能影响家庭和谐,加重双方的矛盾和积怨,不利于纠纷化解,所以夫妻双方在处置共同财产时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不得违背对方意志,对共同财产进行擅自处理,应共同加强法律意识,守护婚姻财产权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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