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成县一家画廊经营者被法院悬赏
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3)甘1221执悬5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海军与被执行人成县陇苑画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成县陇苑画廊规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成县陇苑画廊,经营场所: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城关镇南大街, 经营者:田昇,男,1985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康县城关镇南街15号。身份证号码:622625198511082014。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成县陇苑画廊隐匿、转移财产及财产线索的,案件执行完毕可予以500元奖励。
本院将对举报人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39-3210295
特此公告
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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