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崇信县法院执行“三步曲”善意文明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腾房
近日,崇信县法院妥善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耐心与温情并用,使得该案由强制腾退变为主动腾房,在体现执行力度的同时,彰显了司法温度。
基本案情
2020年,邵某在某商业银行贷款用于购置房产,该笔贷款到期后未如期偿还,某商业银行为追回贷款将邵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邵某在规定期限内偿还银行贷款386600元,若未按期履行,原告某商业银行有权就邵某抵押位于御园小区的一处房产优先受偿。判决生效后,邵某未按期履行义务,某商业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邵某却表示自己现在根本无力偿还。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对邵某位于御园小区的房产进行评估并公开拍卖,经多轮拍卖后该涉案房屋因无人竞买而流拍,申请人申请以物抵债。执行法官通过电话通知等方式多次告知被执行人邵某腾让房产,邵某迟迟未履行腾房义务。对此,执行法官高度重视,为避免增加执行成本,激化矛盾,最终以最小的成本,最低的代价分三步腾退了涉案房屋,实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执行“三步曲”
积极释法明理
执行干警多次赴被执行人家中,耐心劝说邵某履行腾房义务,对其在法院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疑问给予及时答复,解析利弊,引导正向解决问题。
告知法律后果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邵某及其亲属宣读了生效裁判文书,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严肃告知后续将启动强制腾退程序,并将视情况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制定腾退预案
执行法官提前多次勘察现场,详尽了解情况,摸查腾退的难点与风险点,拟定强制腾退方案。
最终在张贴公告时,被执行人感受到法律的层层震慑力,主动腾退涉案房屋,双方于4月21日顺利完成了交接手续,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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