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原风暴进行时”——利剑出鞘,250余万元案件款执行到位
4月25日,玉门市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涉企纠纷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50余万元。
马某某和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两审”法院审理,判决某公司向马某某支付工程款25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某公司一直未履行,马某某遂向玉门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月24日,玉门市人民法院以“陇原风暴”专项执行活动为契机,找到被执行人,向其释法明理,并向其说明如果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企业形象,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最终,面对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随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履行付款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玉门市人民法院通过开展“陇原风暴”专项执行活动,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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