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原风暴”进行时,利剑出鞘显成效
4月19日,全省“陇原风暴”执行行动开展以来,玉门市人民法院积极响应,迅速安排落实,全面开启“陇原风暴”执行行动。4月21日,成功执结一起人格权案件,从立案到执结仅用2天时间。
张某在玉门市新市区从事出租车经营,2022年3月28日,张某从玉门市老城人民市场拉上醉酒乘客吴某回家,至吴某家门口时,双方因车费问题发生口角,之后双方相互辱骂厮打,张某在吴某左脸上打了两拳,吴某摔倒在地。次日,吴某前往玉门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7天后出院。因双方矛盾无法调和,且张某认为吴某醉酒有错在先,拒绝赔偿吴某各项损失,为此,吴某向玉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于2023年4月20日移交执行局,执行法官收案后第一时间通知被执行人,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对其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冻结。同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并向被执行人张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张某于4月21日将全部案件款缴至法院执行款专户。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保证“陇原风暴”执行行动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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