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临泽县法院:土地法庭护农耕 不负农时不负春
原标题:临泽县法院:土地法庭护农耕 不负农时不负春
大地回暖,春风复苏。正值春耕备战关键时期,临泽县人民法院枣乡特色土地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以赴保春耕,以司法之力守满眼繁忙景,与民同迎丰收年。

新年伊始,土地法庭受理了原告陈某某诉被告于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主张被告支付土地承包费105000元,承担违约金21000元,并返还土地87亩。“春耕迟一天,秋收少一担,我们要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化解双方矛盾,不耽误2023年的春耕”面对案件杜法官这样说道。随后土地法庭第一时间与原被告联系了解案件情况,归纳争议焦点。经沟通,原告陈述被告于2013年承包其土地500亩,承包费每年26万元,租赁期间被告陆续返还了土地413亩。现原被告间的土地租赁合同已于2022年12月30日到期终止,但被告下剩87亩土地未返还、土地租赁费105000元未付,且土地上的树木也未移除。春耕在即,原告希望被告尽快支付土地租赁费、移除树木,以便原告耕种土地。而被告则认为其87亩土地的树苗有很大的经济价值,没有买家就挖出会造成极大经济损失,希望可以将挖树时间尽量推后。

鉴于原被告之间的分歧,法官认为被告如果不按期限移除树木,则会耽误原告春耕而产生损失;若是当即将树苗挖出则会给被告造成损失。为此,法官决定力争通过调解方式来解决双方争议。但经过两次庭审调解,原被告均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为使纠纷真正化解,法官主动联系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到原被告涉案土地实地勘察,共同从情、理、法多角度用“田坎语言”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经过耐心疏解,双方当事人分歧逐渐消除,愿意以法官提出的意见进行和解,被告表示一定会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树木移除,并将土地平整好后返还给原告;原告也对被告违约金予以减免,双方握手言和,并表示以后还会合作。
在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枣乡特色土地法庭围绕为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目标,依法高效审理涉农案件,妥善化解涉农矛盾纠纷,深入田间地头为民解纷争,确保春耕顺利进行,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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