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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服判决,连续闹访并威胁法官,司法拘留!

22-12-20 17: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靳佩佩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25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告陈某诉被告卫某排除妨害纠纷案进行宣判。宣判当日和次日,卫某因对判决结果不服,两次至该院闹访,扬言要杀害立案庭负责人及办案法官。在两次信访接待中,立案庭负责人及办案法官耐心告知其对判决结果不服可提起上诉,但卫某情绪激动,声称不会上诉,如法官不更改判决结果将进行报复。接待卫某的法官依法对卫某进行训诫,责令其具结悔过。卫某却坚称不会悔改,且不会放弃报复办案法官。

  处理结果

  卫某多次侮辱谩骂、威胁恐吓法官,侵害法官权益,应依法惩处。奉贤区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对卫某处以十五日司法拘留。同时,奉贤区法院通过教育训诫、约谈卫某亲属、会商维稳事宜等三方面举措做好教育疏导防范工作。4月9日卫某司法拘留期满释放后,无过激行为。

  典型意义

  尊重和履行法院裁判是当事人的义务,不服裁判应通过法律途径合理、合法表达诉求。本案中,卫某因不服判决结果而扬言杀害法官等行为,是对法官人身安全的威胁,更是对法律尊严和司法公信力的挑衅。一切干扰、破坏法院工作秩序,恐吓要挟法官的行为,都是对国家法律的藐视、对司法权威的挑衅,最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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