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瓜州县法院:耐心调解促和谐 当庭给付解民忧
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通过真情调解,快速高效处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张某和被告董某双方系同组村民,2022年6月中旬,被告董某在灌溉自家农田时,不慎淹了张某的耕地,造成原告农作物损害。上述财产损失,经村委会及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协商损失确定为1800元。但董某在约定期限内未按约定赔偿损失,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处理。
开庭前,承办法官就详细了解了案件事实及民调组织的处理情况,为快速处理双方纠纷,承办法官随即认真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讲明法律规定,告知双方当事人案件的特殊性,如采取司法鉴定必将产生更高的费用。随后,承办法官用真情、耐心、细致的调解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当场赔偿原告财产损失款1800元,并承担了交通费80元,双方纠纷快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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