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山丹县人民法院:现场勘查止纷争 为民解忧促和谐
为全面掌握案情,确保公正审判,近日,山丹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团队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进行现场勘查。
本案原、被告自上世纪六十年代起便在同一四合院内居住,后因家庭成员增多陆续搬离四合院,该院原宅基地仍保留。1992年,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在老宅旁修建一间土木结构的房屋,修建过程中原告多次阻拦,双方由此发生纠纷。经当地村、社、组和乡邻多次调解、劝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原告同意被告临时使用几年老宅,若原告使用时,被告须拆除新修建的房屋。2022年初,因城市拆迁改造,原告向被告主张拆除上述房屋,被告拒不拆除。同年 7月,原、被告在当地司法所就该纠纷进行调解处理,但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各执己见,且原告多次催促要求被告拆除上述房屋,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拆除,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排除妨害案件争议较大,调查取证程序复杂、繁琐,容易引发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矛盾激化而发生冲突。为更好地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一次庭审后,主审法官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涉案房屋进行现场勘查,认真听取和询问双方当事人就涉案房屋的意见和说明。在勘查现场,双方当事人多次争吵,主审法官和书记员及时制止争吵并遣散围观群众,迅速就地制作勘查笔录,绘制勘查草图,拍照取证,询问关键性问题,为后续公正审理、依法裁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现场勘验,理清的是案件事实,彰显的是为民情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不能只是“坐堂问案”,更要深入基层,走进群众,明确直观地了解案件现场具体情况,避免纸上谈兵。下一步,山丹县人民法院将切实落实好司法便民举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将公正司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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