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徽县法院:调解、执行一步到位,案结事了为民解忧
“多亏了法官,这笔钱终于拿到手了,感谢你们!”在徽县法院调解室,原告田某拿到欠款后,向法官连声道谢。
案情回顾
2013年7月,原告田某与被告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经商议约定,将被告在徽县某某土建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原告施工,2014年12月,原告向被告发出一份“工作联系函”确认被告工程款欠原告 17万,被告也予以确认,后被告仅支付1万元。经原告多次催要,原告、被告于2016年1月签订《某某住宅楼开发补充协议》,对欠款16万元的事实再次进行明确,且经过重新计算被告尚欠原告其他费用11万元,以雷某某退的房屋为抵押,现该房屋由被告处置,后还款4万元,现被告合计欠原告23万元。综上所述,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处理。
承办法官高先峰受理此案后,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沟通交流,希望双方能互谅互让,避免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损失。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共识,主动到徽县法院签下调解协议,并当场偿还欠款。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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