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张家川县人民法院:法官倾心调解 夫妻当庭和好
近日,张家川县人民法院调解和好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成功挽救了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
原告马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系夫妻关系。双方经人介绍相识,于2011年12月举办结婚仪式,后于2014年1月在张家川县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婚后生育两个孩子。婚初,双方感情较好,后因琐事发生矛盾,马某某回娘家生活,并于2022年7月向张家川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李某某离婚。
法官了解到,马某某与李某某结婚已十余年,并生育两个孩子,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二人婚后虽然时常发生矛盾,但都是因家庭琐事引起,双方的婚姻仍有挽回的余地。办案法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马某某向法官诉说自己的委屈,李某某也认识到自己对马某某关心不够,双方缺乏有效沟通。李某某当庭书写保证书,承诺会改正自身错误,并对未来的婚姻生活作出具体规划,希望能够得到马某某的谅解。法官结合自身人生经历,耐心劝解马某某。通过多番调解,马某某最终选择当庭原谅李某某。李某某连声感谢法官挽救了其婚姻。二人在调解和好笔录上签字后挽手离开。
近年来,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中,始终将调解理念贯穿始终,灵活运用调解方式,将法、理、情有机结合,用心用情化解婚姻家庭矛盾,为维护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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