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临泽县法院:婚约财产起纠纷 温情审判促和谐
近日,临泽县法院蓼泉法庭受理的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案件成功得以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1年4月,原告杨某与被告王某经人介绍后建立恋爱关系,并按照农村传统习俗商量结婚事宜。随后,原告杨某给被告王某见面礼、三金、彩礼等财物价值共计16万余元。在相处一段时间后,两者常因各种原因产生矛盾纠纷,多次提出退婚,但因彩礼退还等事宜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原告杨某遂将被告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王某返还彩礼并退还三金。
案件受理后,为查明案件真实情况,承办法官组织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调解,在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返还彩礼的意见后,本着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平衡双方利益,经过多次与当事人沟通,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通过调解最大程度上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同意返还彩礼122000元和退还全部金银首饰。至此,这起因婚约财产引起的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临泽县法院在审理家事纠纷案件时,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快捷方便、耐心细致的调解,实现“化调一件纠纷,促进一方和谐”,努力维护乡村婚姻家庭稳定和邻里关系和睦,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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