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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崆峒区法院推出涉企立案诉讼服务告知书

22-08-25 17:23 来源:崆峒区法院 编辑:靳佩佩

  今年以来,崆峒区法院多措并举助力辖区内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立案大厅设置“涉企诉讼服务窗口”,开设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涉企绿色通道;对企业涉诉案件以及本院职权范围内的其他涉企类事项,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菜单式”服务。以一流的诉服“窗口”形象,全力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纾困解难,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截至目前,崆峒区法院新收民商事案件 5781件,其中涉企案件2856件。为进一步将“诉讼服务”转变为“速”讼服务,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诉累,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崆峒区法院推出涉企立案诉讼服务“一次性告知书”。

崆峒区法院

涉企立案诉讼服务“一次性告知书”

民商事篇

  一、当事人起诉,应提交起诉状(份数=被告人数+法院一份),诉状中需载明原、被告身份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如需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起诉应当附有相应的起诉证明材料: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证明书的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证明等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当事人。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材料。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其中录音录像等音视频材料应当刻录成光盘并附文字说明。

  四、人民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发给预交诉讼费通知书,并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当事人释明。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诉讼费的,按撤诉处理,但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减、免交诉讼费条件的除外。

执行篇

  一、提交申请执行书一份。(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二、提交生效法律文书原本及副本。生效法律文书为公证债权文书的应提交执行证书。

  三、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1、属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属法人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属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保全篇

  一、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提交申请书正本及副本。

  二、证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属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属法人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属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符合财产保全请求事由的证明材料。

  四、保全财产的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有效的担保材料。如担保书(保函)、担保财产的证明依据。

  六、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缴纳申请费用。

  七、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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