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甘州区人民法院:部门联动、同向发力,200吨玉米粒终得交付
近日,甘州区法院执行局出动16名干警联动区检察院、乡镇党委政府、公证处等多个部门,促使一起财产处置案件成功交付,有力保障了案件申请人合法权益。

张掖市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陈某借款90多万元,后因公司经营不善无力支付,遂被诉至甘州区法院,其存放于库房的玉米种子及相关设备也被陈某申请保全。经由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该公司却因负债较多、涉案多起最终未能依约履行还款义务,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为尽快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甘州区法院执行局立即启动财产处置工作,对存放的玉米粒进行委托评估、质量鉴定、网络法拍。但因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买受人被严格限制,所以本案涉案种子未能成功拍卖。经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反复商议,最终,陈某愿意以物抵债,以流拍价格接手涉案的200吨种子。


但此时,另一个矛盾又凸显了出来。该批种子原是由某村群众于2015-2016年所制,种子交付被执行企业后,种款却迟迟未付,该村村民遂向本院及上级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解除本案查封,优先兑付种款,但均因其属于轮后查封而被驳回。为防止矛盾激化,顺利交付涉案财物,执行局多次提请会商,并到交付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制定详细交付预案,抽调相关执行人员与法警组成16人现场警戒小组,拟对不明真相围观人员做好教育、疏导、解释、劝离工作,防范突发事件。
交付当天,全体执行人员严格按照预案有序开展执行,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相关人员、派出所警员及包村领导和干部现场协助。历时近10个小时,执行小组终于完成了该涉案种子的搬运---称重---交付等一系列既定程序,使得近200吨的玉米粒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此案的成功交付,得益于多部门的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是执行联动机制落地见实效的典范,在多元冲突中,实现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本次现场交付邀请张掖市甘州区检察院派员现场监督、委托公证处派员对整个交付过程进行全程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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