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李俊:十年初心如磐 用公正守护一片安定祥和

四月宁州,树木葱郁,鲜花漫山。在这片风光秀美的福地,有这样一位可爱可敬的人,他手持法槌,明察秋毫,查明事实,明断是非;他亲和明理,公正严明,居中调解,定分止争;他伏案钻研,字斟句酌,释明法律,说透情理;他瘦削精干,步履匆匆,奔于山川,贯于小巷,永远在化解纠纷的路上……他就是宁县法院湘乐人民法庭庭长李俊法官。
湘乐法庭,管辖湘乐镇、盘克镇、金村乡,3个乡镇, 40个行政村,辖区人口77432人。2021年,他审结案件348件,诉讼案件办案数量位列宁县法院第一。2022年第一季度审结案件83件,其中撤诉18件,调解32件,调撤率60.24%。
李俊从2012年担任湘乐法庭庭长以来,该庭2013年被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优秀人民法庭”,他个人于2018年被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马锡五式审判方式传承标兵”,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被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扎根基层 无私奉献
确保一方山川平安
4月12日,就在我们采访他的当天,从早晨8点50分开始审理案件,到下午3点30分,他中途未休息,连续开庭审理5起案件。他总是心里装着百姓,手里忙着案子,审执结的每一件案件,都做到了案结事了,让老百姓在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的同时,亦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近五年来,他每年审执结案件均在300件以上,除外出送达、调查勘验,周一至周三每天至少安排3件以上庭审,白天开庭、送达调查、接待当事人,晚上阅看案卷、书写法律文书,常常工作到深夜,午休对他来说更是奢望。
释法说理 定分止争
践行司法为民情怀
李俊朴实、谦和、平易近人,长期在基层法庭工作,熟知老百姓不容易,更知老百姓打官司亦不容易。近日,他办理的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庞某承包了王某土地,种植果树,由于投资巨大,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负债累累,拖欠王某承包费数万元,2021年王某向庞某索要承包费时,双方发生纠纷,庞某将王某之妻致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判决赔偿王某之妻医疗费等八万余元。在办理这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案件时,双方对立情绪极大,寸步不让,为防止再次酿成祸端,他先后五次到王某经营的果园现场勘查,查明案件事实,找到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最终双方消除隔阂,解开心结,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更新知识 学习技能
深度运用科技成果
李俊注重与年轻干警交流沟通,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技能,将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内涵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4月12日当天,他主审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丑某与张某由于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经常发生矛盾,长期分居,丑某提起离婚诉讼。被告张某在八百多公里之外的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胜芳镇打工,因疫情影响未到庭应诉,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他耐心细致地指导张某安装了云上法庭客户端,完成注册等一系列流程,测试好网络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利用“云上法庭”开庭审理案件,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当庭交清抚养费。像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
李俊长期扎根在基层法庭,默默无闻地坚守在审判岗位,经年累月地维护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孜孜不倦地传递司法温暖,守护了一片安定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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