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漳县法院:府院联动守护绿水青山 法理融合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定西市漳县法院受理渭武石料厂诉前财产保全纠纷案件后,诉讼服务中心即时作出保全民事裁定,执行局迅速采取保全措施。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查封被保全标的物会影响到漳县渭武石料厂关于当地生态恢复的治理进度,后经过多方努力,有效化解了生态环境治理与优化营商环境的矛盾。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近日,漳县县委常委带领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就渭武石料厂诉前财产保全工作到漳县法院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会议经过全方位思考、多角度商讨,制定了初步的执行实施方案。会议决定被执行人提供与被保全标的物(石料厂施工设备)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做到不影响石料厂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并且与设备买受方达成协议,要求买受设备款项首先用于生态恢复治理。
释法明理优化营商环境

会后,漳县法院执行局召开渭武石料厂相关工作专题会议,全体执行干警明确分工,再次开展对该企业财产保全的专项行动。办案人员释法明理,要求被申请人主动配合执行,共同守护县域生态环境健康发展。漳县法院及时核实被申请人提供的替代财产,查封、冻结了该财产,扣留、提取部分款项到县法院执行案款专户,为案件的后续执行提供保障。
服从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

“宁要绿水青山也不要金山银山”。渭武石料厂诉前保全案件顺利进行是漳县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促进县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创设稳定、可预期、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漳县法院将坚持服务“生态立县、康养漳县”发展大局,主动作为、自我加压,积极营造稳定、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促进漳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 2018-06-14定西漳县法院帮16名当事人“讨回”百万案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