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张家川法院:依托信息化手段破解审判“难题” 确保防疫审判“两不误”
自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张家川县人民法院面对刑事案件“开庭难、送达难、审结难”等问题,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同时,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依托信息化手段,着力破解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中的难题,确保疫情期间刑事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针对“羁押人员出不来,办案人员进不去”,开庭、调解、询问、送达难问题,刑事审判庭分类施策,对有条件进行远程视频的案件,借助远程提讯系统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审理、询问以及附带民事案件调解,被告人不用出所便可“隔空”参与庭审;对于不能远程视频开庭的案件,经看守所、检察院同意后,法院在看守所提讯室开展巡回审判。需要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及裁判文书或对庭审笔录签字确认时,则由看守所民警对材料进行消毒处理后转交被告人签收。疫情发生以来,截至目前,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共采用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案件100余件,调解附带民事案件2件,通过提讯室向看守所内被告人送达文书200余人(次)。
针对疫情期间法律文书向县外人员送达难的问题,刑事审判庭充分发挥数字法院电子送达平台方便、快捷、精准的优势,将文书送达工作从“线下”转移到“线上”,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送达法律文书。电子送达既避免了人员流动接触风险,又提高了工作效率。疫情期间,刑事审判庭共采用电子送达法律文书30人(次)。
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充分运用,既保证了刑事案件审判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最大限度地保障,也大幅度提升了办案效率。更重要的是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疫情防控对刑事审判工作质效的影响,实现了疫情防控不松劲,审判工作“不打烊”的良好局面。近两年,我院刑事案件结案率均保持在98%以上,今年第一季度达83%,结案率同比增长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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