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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成县法院:巧借微信调结案,高效便捷解纷忧

2022-03-18 17:16 来源:陇南成县法院

  近日,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办案人员利用微信方式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张某于2016年12月13日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被告经营不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于2020年12月6日解除协议,并约定由被告按照合同总价款的73%退还原告购房款200873元。该协议签订后,被告分两次退还原告购房款70873元,余款被告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退还,但一直未付,原告遂诉至人民法院。

  该案于2022年1月先通过诉前进行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未成功,在原告于2月21日立案当日,经办案人员调解,被告向原告转款60000元,剩余70000元。审理中,原告一再强调自己没有时间应诉,同时要求被告承担两次往返成县的差旅费。承办法官通过多次与原、被告沟通,掌握了双方存在的心结,也看到了调解的希望,遂决定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调解该案。3月4日建群后,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在群内与原、被告交心沟通,从情理法角度释法析理,交换意见,最终在3月13日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张某购房款、利息及差旅费共计72000元。案件调解后,承办法官对原告采取微信+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送达。3月15日下午,被告依据调解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向原告支付了72000元,至此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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