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徽县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拆除地上建筑物等项目的招标公告
徽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甘肃省徽县蚕种繁殖场与卫锋、刘建国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为:由卫锋退出其占有使用的甘肃省徽县蚕种繁殖场土地20.6亩,并将土地返还给甘肃省徽县蚕种繁殖场,第三人刘建国负有协助义务。因退出该土地需要先拆除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拆除面积较大,拆除后财产要运往另一地存放,该项工程专业性较强,特向社会发出招标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拆除地点:徽县泥阳镇张垭村(甘肃省徽县蚕种繁殖场院内)。
2、拆除搬运项目:地上建筑物及相关的附属设施,拆除后财产需运往另一地存放。
3、投标单位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拆除工程专业的资质。
4、质量要求:必须达到本院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5、投标单位选用:我院从投标单位中选择一家信誉高,费用少,又有资质的单位承揽此项工程。
6、报名时间:从2022年3月9日起至2022年3月11日止;
查看拆迁工程时间:2022年3月14日上午10时;
投标时间:2022年3月16日前。
7、 联系情况
联系人:杜鸿武 电话 191 1996 0569 杜若昕 电话 191 1996 8652
8、联系地址: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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