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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速递|快审快结,彰显司法公正与“温度”

2022-03-01 15:27 来源:会宁法院

  “谢谢法官,本以为我们要面对漫长的诉讼期,没想到案子能在一天内审结。您放心,回去以后,我们一定服从当地社区矫正中心的规定,按时报到,接受监管,好好改造,从今以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这是一起“帮信”案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对承办法官的谢词和承诺。

  2022年2月23日,会宁法院受理被告人林某、甘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2020年,林某、甘某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及绑定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用于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出借期间二人账户资金流水额巨大,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成立要件。案件受理当日,承办人得知二人均为外省籍人,通过审查该案卷宗,并与公诉机关积极沟通,了解到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二人认罪认罚。经林某、甘某同意,法庭于立案当日下午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当庭宣判,判处林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甘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各并处罚金一万元。二人当庭表示服判息诉。

  2018年10月26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速裁程序,规定对基层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速裁程序入法,突破了原有的诉讼制度的设定,搭建了轻微刑事案件审理的“快车道”,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大大简化了庭审程序,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司法效率,确保案件办理全程提速不降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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