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向东恒公司和罪犯焦德才等黑社会借款的,赶紧还了
关于限期归还东恒公司借款的
通 告
罪犯焦德才、杨俭贵、张四平等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犯罪一案,经依法侦查、起诉、审理后,上列罪犯因触犯多项罪名而被判处刑罚并正在服刑。其中焦德才、杨俭贵、张四平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经审判查证的事实为:焦德才、杨俭贵、张四平等人通过重组甘肃东恒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恒公司),后以投资项目为名、以高息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方式,向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数额巨大。经司法会计鉴定,截止2018年底,上列罪犯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将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非法向外放贷333次,截止案发前尚有金额0.86亿余元的对外借款尚未收回。
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妥善处置东恒公司集资参与人集资款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陇南市武都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现通告如下:
一、限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即2022年3月15日前,曾向东恒公司及焦德才、杨俭贵、张四平等人借款而尚未清偿的借款人,将未偿还借款主动存入武都区处置非法集资专户。开户行:甘肃银行陇南分行,户名:陇南市武都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帐号:61012900200018268。存款时须在银行凭证上备注为:东恒公司。然后于每周二上午9时,携带借款资料、还款凭证到武都区政府金融办(旧城山区政府大院2号楼2楼西侧),向金融办工作人员如实申报借款数额及还款数额。
二、对通告期间不还款的借款人,将从2022年3月15日起,通过各种信息平台及新闻媒体公布《司法鉴定表册》所列借款人姓名,并对所借款项依法追缴。
三、借款人不得私自向焦德才、杨俭贵、张四平等人的家属偿还借款,此前向家属归还的,应主动于每周三上午9时携带借款、还款资料到武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6号窗口说明情况。不主动说明情况或仍向上列罪犯家属还款的,经查证属实后,将依法追缴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四、如有企业或公职人员涉及借款的,应积极带头偿还借款,不按期清偿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借款人,并向政法机关积极提供东恒公司、焦德才、杨俭贵、张四平等人的财产线索及到期债权。
特此通告。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检察院
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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