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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国境为高薪 赔了钱财又获刑

22-08-23 09:1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编辑:靳佩佩

  违反国边境法律法规不可取,终将受到法律的惩处。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

  2021年4月17日,被告人丁某轻信张某到境外工作可赚取高额报酬的说辞,遂伙同被告人赵某1、赵某2在未办理出入境手续情况下,按照张某的安排从甘肃天水前往边境某省,经多次秘密换乘中转到达某边境线,于2021年4月27日从某边境线非法出境到达缅甸境内,后三被告人得知张某所介绍的高薪工作系从事电信诈骗,拒绝后要求回国。但电信诈骗团伙以帮助三人偷渡路上有所花费为由向三被告索要各6万余元的钱款,如不能给付,便不放三被告人回国,后三被告人联系家属凑齐钱款转给了诈骗团伙,家属报警后,2021年5月10日,丁某、赵某1、赵某2被缅甸邦康警察局从孟连口岸勐啊通道移交至云南勐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同年5月24日均因非法出入境被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安局行政罚款4800元。

  2021年9月份,公安民警将被告人丁某、赵某1抓获,被告人赵某2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丁某、赵某1、赵某2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偷越国(边)境的犯罪事实。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某、赵某1、赵某2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等,对三被告人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三至五个月,缓刑五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00元的刑罚。

  法官提醒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境外诈骗团伙往往抓住人们既想工作轻松又想挣大钱的心理,抛出高薪诱饵,帮助他们偷越国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切不可因小失大,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获取高额报酬都要辛勤付出,而且要通过正当手段,不可为了发大财或者满足虚荣心去国外发横财,一不小心,将会成为电信诈骗的帮凶。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全体公民应加强防范,提高警惕,如发现境外非法入境可疑人员,需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举报,共同守护我国国(边)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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