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春光里的铭记》荣获全国法院第八届“金法槌奖”三等奖
近日传来好消息,由徽县法院原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衣家欣作词作曲、陇南中级人民法院制作并报送的原创歌曲《春光里的铭记》在全国法院第八届“金法槌奖”评选活动中荣获三等奖。
歌曲创作背景:
《春光里的铭记》是为宣传与弘扬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而作,旨在怀念因拒绝为案件打招呼,而遭同乡同学杀害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所创作。通过歌颂英雄,以达到激励广大法院干警汲取先进典型的精神力量,筑牢政治忠诚,坚守为民情怀,公正廉洁司法。以达到弘扬英雄精神、讴歌缅怀战友、鼓舞和激励严格司法的精神力量之目的。
“金法槌奖”活动简介:
第八届“金法槌奖”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今日说法》、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主办。
第八届“金法槌奖”评选活动共分设三个赛事单元,分别为微电影单元、微视频单元和“铭记·春梅”特别单元。本届活动共征集到全国各地各级法院选送的作品1315部。
我省法院系统共有11部作品获奖,我市法院共有2部作品获奖,由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的原创歌曲《春光里的铭记》,通过参加“铭记·春梅”特别单元的评选,喜获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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