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两级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款6471.98万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细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确保及时高效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的部署要求,2021年12月8日上午,天水两级法院上下联动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在天水中院设主会场,在全市7个基层法院分设执行案款发放现场。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张志利出席活动,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璧田、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戴金旺应邀参加活动,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特邀监督员、媒体记者全程见证监督。

天水中院党组对本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由市中院执行局牵头,协同办公室、行装处等部门召开协调会,讨论发放日活动的具体流程环节,明确各部门分工,在结合实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统一制定了集中发放日活动实施方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两级法院同步开展、整体联动。

在市中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现场,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忠首先通报了天水两级法院今年以来执行工作质效指标、执行案款发放情况,对下一步执行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市中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张志利讲话指出,今年全市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胜诉企业的期盼、经济发展的呼唤还有距离,执行工作任重道远,必须进一步加强。一要在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上狠下功夫。二要在挖掘执行潜能、增强攻坚能力上狠下功夫。三要在加强互联互通、凝聚共识上狠下功夫。四要在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清正廉洁上狠下功夫。随后,张志利院长宣布两级法院执行案款发放日活动正式启动。
发放过程中,各分会场执行人员和财务人员相互配合,逐一核对案款台账,引导当事人有序办理案款领取手续,确保线上审批及线下发放过程有条不紊、准确无误。此次案款发放日活动全市两级法院集中发放法定期限(30天)内执行案款6471.98万元,涉及案件163件、案件当事人154人,发放范围涵盖了涉党政、涉金融、涉民生等类型案件,侧重于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涉中小微企业案件,充分展示了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成果,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务实举措。领取执行案款的申请人对法院公正高效的执行力度给予高度赞扬,纷纷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案款发放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执行案款发放是案件执行的重要环节,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以此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为契机,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着力提高财产处置和变现效率,加大案款清理力度,及时发放执行案款,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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