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民法院:高效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办实事
近日,山丹县人民法院审管办以调解方式成功办结了一起2010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此案从审判法官接收案件到结案耗时不到一个月,案件得以高效、妥善化解,做到了案结事了,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
2010年9月,经协商,被告赵某以每斤1.08元的价格收购了原告马某、王某、梁某的大麦。收购后,被告赵某未能按时给付三名原告大麦款41534元,后于2014年1月分别向三名原告出具了欠条。后经三名原告多次索要,被告均未能给付,故三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进行阅卷,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凭借多年的审判与调解经验,法官耐心细致的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理,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此案得以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赵某当庭给付原告马某大麦款8000元,剩余大麦款分期履行,现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该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 2020-08-24山丹县人民法院召开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员交流反馈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