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人民法院院长马坚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4月13日上午,广河县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马某某等3人盗窃一案。该案由党组书记、院长马坚担任审判长,广河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及广河法院部分干警20余人现场旁听了庭审。
作为本案的主审法官,为保证庭审质量和效果,开庭审理前,马坚院长认真阅读了卷宗,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某某等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马坚院长用语规范,有序安排控辩双方举证、质证,牢牢掌控庭审节奏。整个庭审活动条理清楚、程序规范,既保障了被告人在庭审中的合法权益,又使整个庭审过程合理流畅、简洁高效。最后,合议庭对该案当庭作出了宣判。
“一把手”办案,不仅落实了院、庭长办案工作机制,也对全院审判、执行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带动全体法官多办案办好案的同时,增强了法院办案力量,进一步提升了案件质量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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