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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法院召开长期未结案件专项督办整治工作推进会

2021-02-23 17:31 来源:临夏县法院

  2月23日上午,临夏县法院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院长期未结案件督办整治工作,党组各成员、审委会委员、各庭室负责人及机关干警参加了会议,党组书记、院长马玉祥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州中院《关于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督办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宣读了全院关于成立长期未结案件专项督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督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公正与效率是人民司法永恒的主题,案件长期积压、久拖不决,将对公正司法造成严重的恶劣影响,是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的不负责任。

  会议指出,州中院通报指出的涉及我院长期未结案件7件,和全院在此基础上共摸排出民事、刑事、执行方面超过6个月未结的案件66件,这些案件直接反映出全院审判管理措施不到位,法官和工作人员存在作风不佳、办案拖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人民群众意见很大,损害了法院形象。

  会议要求:各业务庭及有关案件承办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长期未结案件是制约审判效率,影响司法公信力的顽疾,要采取有力措施和非常手段,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和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清结任务,甩掉积案包袱,不断推动我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逐一化解直至清零。

  一要牢固树立程序意识,降低“增长量”。目前,全省法院案件审限管理系统正常运行,今后对确因法定事由审限需要超过12个月的案件,要及时纳入系统按要求逐级签署审批,实现审限扣除、延长全程留痕。建立长期未接案件预警防控机制,全面摸排清查超半年但未满一年的未接案件,严格执行审限制度,对可能转化为长期未结案的由庭长及时提醒承办法官。

  二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减少“现存量”。实行长期未结案件动态跟踪制度,按照定承办人、定包案领导、定结案方案、定结案时间的“四定”原则进行清理化解,实行一月一次审委会集中听案会商制度。要强化“超期即违法”的意识,严格遵守法律、司法解释对审判时限的要求,守住工作纪律、办案纪律,确保能干事、不出事。对未按程序报批擅自延长审限,甚至拖延审期、不作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要牢固树立方法意识,提高“结案量”。各承办法官要根据未结案件情况,因案施策,明确化解思路和工作建议,明确问题解决时限、限定结案时间,按要求如期完成长期未结案件清“零”任务。在全面梳理基础上,利用专业法官会议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庭长带头办案制度,逐案研究制定结案方案、计划。对超过12个月未结的诉讼案件,庭长、承办法官要全部重新梳理研判,进行分门别类、研究对策,逐案分析原因、加强调度、落实举措。对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要及时上报审委会研究,千方百计争取早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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