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法院闾井法庭节后第一天成功执结一案
“龚法官,我发现我案子的当事人到家了 …… ”。
2014年赵某向孙某借款10000元,并约定利息。因孙某讨债无果,遂于2020年5月诉至本院,本院依法审理后缺席判决由赵某偿还孙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赵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孙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多次前往赵某家中寻找其未果,赵某亦无法联系,同时,执行人员开展线上查控,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赵某名下账户及不动产,但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21年2月18日下午15时许,申请执行人孙某急急忙忙来到法庭声称被执行人赵某现在家中,元宵节过后将去外地务工。法庭工作人员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找到其并带至法庭。刚开始被执行人赵某拒绝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经法庭工作人员反复向其释法说理并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元复始,万象更新。新的一年里,闾井法庭将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建立常态化集中执行制度,不断优化执行机制,有效打击和遏制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用实际行动来积极响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维护好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
精彩推荐
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