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中院行政庭组织学习培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
1月25日下午,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组织召开学习培训会议,全体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认真学习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
行政案件案由是行政案件名称的核心组成部分,对明确被诉对象、区分案件性质、提升法律适用、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等具有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包括一级案由1个,二级案由22个,三级案由140个,并对常见案件案由进行了列举,实施后,将改变审判实践中行政案由不规范、不具体的状况。
会议强调,要准确理解把握《暂行规定》中的新变化、新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适用。一要正确认识行政案件案由的性质与功能,确保该规定得到全面正确实施;二要准确把握行政案由的基本结构,遵循简洁、明确、规范、开放的原则,按照被诉行政行为确定行政案由;三要在行政案件的立案、送达、审理、裁判各阶段全面适用《暂行规定》,发现之前诉讼程序案由不准确时,重新确定。
新的一年,武威中院行政庭将以贯彻执行《暂行规定》为契机,创新落实府院联动、行政负责人出庭、行政审判白皮书等机制,推进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贡献行政审判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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