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锦旗点赞法官,司法维护民权
2021年新年伊始,临夏县人民法院红台法庭迎来了一对手捧锦旗的中年夫妇。

“我与刘某以前素不相识,在工地打工认识后他说家人生病需要住院向我借钱,我借给他两年多了就是推拖不还,不接电话,也找不到人。我们人在东乡县,起诉到你们法院后,听别人说在法院打官司很慢,没想到这么快就给我处理了。你们不亏是人民的父母官,我们心里很感激,今天下雪路再滑也要坚持把锦旗送过来。”一见到红台法庭的干警,汪某夫妇就激动的说。
这是临夏县人民法院2020年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9年初,本案原、被告在临夏州东乡县某工程项目工地务工时相识,相识不久被告刘某称其家人生病需住院治疗,向原告汪某借款5万元。汪某考虑到病家是急家,当天就把存着打算给小儿子上大学的3万元借给了刘某,刘某出具了借条一份,承诺两个月后医疗报销下来就归还。谁料到期后,被告刘某并没有按约还款。之后原告汪某听说被告刘某借钱并不是给家人看病,而是给他儿子在临夏市百益城买了一套楼房。原告汪某多次催要,被告刘某一直找借口不予偿还,还跟汪某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原告汪某向临夏县人民法院起诉。案件在审理期间,因被告刘某联系方式不详,红台法庭庭长郭爱文及办案干警数次驱车到刘某户籍地寻找,因被告家中无人,法庭干警只好通过当地村委会、辖区派出所各方寻找。后终于从另一起案件当事人处才找到刘某的联系电话。被告刘某到庭后,承认向原告汪某借款3万元,但称自己没有钱偿还。后经郭庭长数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面对面、电话、微信调解,被告刘某终于明确表示在春节前保证偿还该借款。法庭当即制作了本案的民事调解协议,次日向原、被告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
尽管本案的标的额不大,但原告汪某出于人道将给孩子上大学的存款无息借给被告刘某,这种行为值得点赞,值得法院干警尽全力保障其合法权益。原告汪某夫妇送来的这面锦旗,它代表的不仅是感谢,也是对临夏县人民法院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肯定,更是对临夏县人民法院实现公平正义的鼓励和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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