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法院:执行助力民工返乡,民工“云”中言谢
“法官你好,钱都收到了,非常感谢你,辛苦你了……祝你2021年事业蒸蒸日上。1月6日,云南籍民工彭某等10人通过微信、短信等“云”平台向永昌县法院执行干警送来特殊祝福。

彭某等10人系云南省宣威市阿都乡农民,2019年受雇来到甘肃省永昌县某公司务工一年。后因该公司未付工资,向永昌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彭某等人申请永昌县法院强制执行。
时至年底,家里人等待团聚,可彭某等人忧“薪”忡忡,难以平复焦急的心情。为及时解除彭某等人的忧虑,立案当天,执行干警随即采取了网络查控措施,并深入该公司登记住所地调查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调查发现该公司实际上是一个“空壳公司”,登记住所地为租赁他公司办公室,该公司根本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工作一时陷入瓶颈。

为减轻彭某等人的经济负担,执行干警遂劝解彭某等人先行返乡,并请他们适时保持电话联系,等待执行结果。后执行干警扩大调查范围,发现该公司股东宋某、吕某均未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可以依法追加为被执行人,案情有了明显转机。执行干警及时追加二人为被执行人,一方面对其财产采取查控措施,并通过公安机关查找宋某(江苏籍)下落,另一方面执行干警及时深入吕某住所地展开调查,了解其财产、收入等相关情况。吕某迫于压力,主动前来法院处理此案,经执行干警多次释法说理,吕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与彭某等人协商处理该案。

此时,彭某等人刚回乡不到半月时间,若让远在云南乡村的他们,集体再次前来永昌实属不易。执行干警便通过电话告知他们,可推荐一人前来永昌县法院处理案件,之后申请执行人委托彭某到法院处理此案。经执行干警统一安排,申请执行人彭某接受委托与被执行人吕某来到法院,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吕某先履行部分案件款,对剩余款项达成还款协议。协议到期后,被执行人吕某向法院主动交纳剩余案件款。为使每位民工及时收到薪金,执行干警随即与其联系,核实其发来的账户信息,发放案款,对户名及账号信息不对称导致案款未发放成功的人员,逐个打通电话耐心询问、核实后再次发放,最终,彭某等人收到10万余元血汗钱。
“一枝一叶总关情”,彭某等人追薪案件,只是永昌县法院执行涉民生案件的一个缩影。新的一年,该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全力执行“涉民生”案件,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为人民群众返乡过好春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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