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法院:严惩黑恶犯罪 彰显司法担当 让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更加坚实
严惩黑恶犯罪 彰显司法担当
让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更加坚实
——庆阳法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2020年12月27日,随着一声法槌落下,被告人杨某郡等8人恶势力犯罪一审案件在镇原县法院公开宣判,庆阳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取得圆满胜利。
自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庆阳两级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专项斗争各项目标任务,立足审判职能,依法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5个,恶势力团伙36个,490名犯罪分子受到刑事处罚,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夯实了执政基础、赢得了民心,为庆阳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年来,庆阳两级法院依法审理了垄断油田供水市场、多次寻衅滋事的申某东、白某军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非法行医、伪造检验结果敲诈勒索患者的“莆田系”华山医院李某鹏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李某龙等人组织、介绍、容留、强迫卖淫的温莎堡洗浴中心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多次实施高利放贷、套路贷、暴力讨债的席治甲等人恶势力集团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涉黑涉恶案件,严厉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稳定及正常的经济秩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
啃下“骨头案”拔下“钉子案”
依法公正审判每一个涉黑涉恶案件,是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最重要的职责。2018年9月27日,西峰区法院受理了申某东、白某军等37人涉黑犯罪案件,该案是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也是全市法院系统受理的第一件涉黑案件。面对100余本卷宗,承办法官认真阅读、逐项审查,合议庭成员和审判辅助人员密切配合,庆阳中院指派刑事法官提前介入,全程指导,全面做好庭前准备工作。连续5天开庭审理,公开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听取控辩意见,庭后反复推敲、字斟句酌,写出了258页15余万字的刑事判决书。最终,首要分子申某东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11万元,并处罚金3万元,并不得假释;白某军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并处罚金3万元。
被告人申某东、白某军等37人涉黑犯罪案件的审判只是庆阳法院审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的一个起点。随后,文某浩等34人涉恶案、李某龙等24人涉恶案、梁某贤等28人涉恶案、李某鹏等31人涉恶案、罗某奇等23人涉恶案等一大批恶势力犯罪案件相继进入刑事审判程序。每一位刑事法官,每一位法官助理、书记员,扫黑办工作人员,日以继夜、放弃假日、只争朝夕,专业、专注、专心向每一个案件发起“进攻”,他们头顶国徽、肩扛天平、心有责任,誓要还人民群众一个朗朗乾坤。
记录一次次被刷新,连续开庭5天以上,最多一次调用司法警察100余人,判决书最长的377页、20余万字……数字折射出的是刑事法官的艰辛和努力、敬业和担当,也感受到他们个人乃至家庭作出的牺牲,更饱含着他们对审判事业的忠诚和对平安庆阳的奉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庆阳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涉恶刑事案件61件535人,其中涉黑案件5件69人、涉恶案件56件456人,已审结56件490人,结案率为92%,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136人,重刑率达27.8%。庆阳中院受理二审涉黑涉恶刑事案件32件374人,已审结29件294人,结案率为90.6%。
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
办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为纵深推进专项斗争,确保案件公正审判,庆阳两级法院一边审理案件,一边建章立制,做到内外衔接、上下联动、信息互通,打出了一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合拳”。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庆阳两级法院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两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抽调人员,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通过安排部署、督导检查,紧盯依法审理、案件清结、黑财清底等重点环节,层层抓落实。三年来,庆阳中院召开党组专题会议20余次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召开全市法院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座谈会20余次。各基层法院则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全院干警大会等方式,统一干警思想,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打好打赢专项斗争。
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大多比较复杂,涉及人员多、事实多、罪名多、法律适用争议多,证据庞杂,审理难度大,为把每一起涉黑恶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庆阳中院指派刑一、二庭的9名员额法官组成涉黑涉恶案件审查小组,负责对基层法院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和审查,指导基层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平衡全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的量刑。三年来,庆阳中院共召开专业刑事法官会议70余次,共讨论研判各基层法院请示涉黑涉恶案件200余次,破解了一个又一个“疑难题”,啃下了一块又一块“硬骨头”。宁县法院请示汇报的被告人文某浩等31人涉恶案,庆阳中院先后召开5次刑事主审法官会议对该案进行讨论,并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华池县法院审理被告人齐某鹏、文某平等23人涉黑案,环县法院审理被告人罗某奇等23人涉恶案时,庆阳中院指派法官、法官助理提前介入,同一审法院一同阅卷,全程旁听一审庭审,并与一审承办法官共同研判案件办理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提前介入扎实、有效,不走过场。
同时,庆阳中院积极与同级公安、检察机关建立了“三长”联席会议制度和“三方”案件会商机制,及时通报案件情况,共同研讨疑难案件。三年来,邀请庆阳市检察院领导和相关办案人员参加法检两院联席会议20余次,通过联席会对不符合恶势力犯罪的被告人杨某军等9起涉恶案件改变定性,对华池县检察院以涉黑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齐某鹏、文某平等23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案,庆阳中院严格按照既不拔高也不人为降格的要求,与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多次会商研判,并请示汇报省法院后,因该案不具备涉黑犯罪的四个特征,华池县法院将该案件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公正判处。
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
铲断黑恶势力犯罪根基
2020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到决战决胜的关键时刻,中央扫黑办根据专项斗争阶段性特征,果断提出了“六清行动”,以雷霆万钧、摧枯拉朽之势,打财断血、除恶务尽、斩草除根。
在强力推进“案件清零”过程中,庆阳两级法院对黑恶势力案件中86名被告人判处财产刑,判处财产刑和追缴违法所得近9千万元,有40件涉黑涉恶案件生效后相继进入财产执行程序,“黑财清底”任务同步跟进。“黑财清底”任务开展初期,困难重重,进展缓慢,执行到位率一直在低位徘徊。面对部分案件被告人财产流失;案件生效后,被告人被投牢,其家属抵触情绪较大,不愿意配合履行罚金刑;部分被告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等问题,部分基层法院出现了畏难情绪。对此,庆阳中院对各基层法院及时进行督导,并开展为期三月的集中执行活动,8月庆阳中院分片区召开“打财断血”执行工作推进会,督导各县区法院的涉黑涉恶案件执行工作。9月又对涉黑涉恶案件执行任务较重的县区逐县督导。10月以来,庆阳中院通过电话督促、下发督办函、院领导下沉至基层法院督查等方式相结合,对审判效率不高、涉黑涉恶案件执行缓慢的基层法院进行督导,确保按期完成“案件清零”“黑财清底”的任务。
为了顺利推进涉黑恶财产执行工作,庆阳两级法院认真分析涉黑恶财产执行案件成因及执行难点,用足用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经验和成果,依托执行攻坚平台,有效运用网络查控、悬赏执行等手段方法,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建立审判执行双向沟通反馈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涉黑涉恶案件生效判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全面建立生效判决执行“绿色通道”,实现立案、判决、执行无缝对接。同时,集中开展执行攻坚行动,对所有涉黑涉恶执行案件,统一梳理,摸清底数,逐案分析研判,按照一案一策的要求制定执行方案,因案施策,责任到人。在为期三个月的执行攻坚行动中,全体抽调的执行干警齐心协力,克服重重困难,放弃双休日、节假日,通过集中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等方式,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突破了一批骨头案,确保黑财应执尽执。截至目前,庆阳两级法院判处的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已执行到位7686.92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达86.2%。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即将收官,扫黑除恶即将进入常态化。庆阳法院始终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不松劲,不懈怠,按照中央“六建”的要求,建立健全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履行政治责任聚焦到组织指挥上,体现在审判质效上,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大地,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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