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法院发布全省法院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甘肃网12月11日讯(本网记者 沈文刚)12月11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法院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这是继今年4月份、6月份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后,再次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据介绍,全省法院在疫情常态防控期间,进一步找准司法着力点,将“六稳”“六保”有关精神融入司法办案,创新完善司法举措,协调解决市场主体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取得了“六稳”“六保”司法服务的新成效,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案例一:中央储备粮武威直属库有限公司与武威市强生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活力之源。案涉纠纷系陈年旧账,历经多次诉讼,当事人身心疲惫、矛盾激化。二审法官并未简单裁判,而是以妥善化解纠纷为出发点,通过贯穿审判全程、不厌其烦的调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合理建议,组织当事人有效沟通,促使原先矛盾较深的双方当事人摒弃猜忌,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的调解处理,既有利于民营企业强生公司走出资金周转的困境、真正做到了纾困惠企,又为中储粮武威公司解决陈贷、挽回国企声誉起到了积极作用,实现了真正的双赢,对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具有很好的典型意义。
案例二:被告人马义龙等人敲诈勒索案。
七里河区法院本着“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司法理念,在审理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同时,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针对七里河区“黑车”行业长期存在的现状,对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针对问题,加强整改,落实责任,发动群众,从源头上有效防控此类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交通运输环境。
案例三:兰州光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华联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光辉公司是我省著名民营企业,其股东为该村780多名村民,华联集团公司是大型上市公司,其所开发的东方红购物中心项目是我省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该案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处理不慎极易影响我省营商环境和社会稳定。省法院合议庭先后与原被告交涉、座谈30多次,认真分析案情,厘清法律关系,灵活运用“情势变更原则”“公平交易原则”为双方争取最大利益,既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又稳定当事人、租户间的生产经营关系,从情理、法理、事理等方面做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案件最终得以调解结案,有效维护了双方稳定的合作关系,真正实现了多方共赢。
案例四: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著作权侵权纠纷系列案。
针对我省不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裁判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省法院受理后既考虑到了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司法政策,又充分考虑到了现阶段疫情对KTV行业的冲击,严格落实“六稳”“六保”的政策,在充分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对一审判决侵权赔偿数额进行了适当的上浮和下调。并随即在全省范围内对统一KTV著作权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进行了调研和座谈,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例五:甘肃臻选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与会宁县嘉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祁连雪淀粉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案。
省法院坚决贯彻中央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审理案件以法着力、多方融合,搭建平台,解决困境,化解纠纷。充分体现了全省法院切实贯彻公平保护理念,平等各方企业,维护公正、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态度。
案例六:甘肃某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与张掖市甘州区某水暖螺丝经营部欠款纠纷执行案。
积极促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是恢复并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民乐县法院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贯彻活水养鱼善意执行的理念,巧用“活查”促和解,既充分保障申请企业的权益实现,也为被执行企业的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帮助,展现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具体作为。
案例七:何义国与王存喜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执行案。
本案执行综合考虑了案外人民群众利益,消除了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力促紧俏生产物资尽快流入市场,维护多方利益,实现多方共赢,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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