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法院首例“隐形财产”案件执结
近日,申请人李某在临泽县法院执行局领取了1.6万余元案件款。据悉,这是该院首例通过扣划被执行人保险这样的“隐形财产”执结的第一起案件。
据了解,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申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临泽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一直未能发现申某有直接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经多方查找发现被执行人申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有多笔保险,执行法官随即采取强制解除保险合同措施,并成功提取申某保险合同现金价值1.6万余元。
通过向被执行人个人保险等隐形财产“开刀”,开启了法院与保险公司协助配合扣划个人保险价值的新模式。
另据记者了解,如何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难题。2020年9月下旬以来,随着执行系统网络查控功能的升级强化,保险这个“隐形财产”已经不再隐形。临泽县法院迅速反应,向多家保险公司发出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经多次沟通协调、释法明理,截止目前各保险公司已配合扣划保险价值14万余元,成功执结案件10件,督促履行完毕5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实现。
临泽县法院一位法官告诉记者,“隐形财产”不隐形,“老赖”才能无退路。随着法院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社会诚信体系的不断完善,留给“老赖”藏匿财产的空间也会越来越窄。存款、债券、车辆、不动产、保险、虚拟资产等财物皆已成为法院可直接查控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与其找途径、抱幻想让财产“隐形”,不如积极担当、诚信作为,否则,一旦法院对财产权益进行处置,由此产生的严重后果只能被执行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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