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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高新区榆中园区大名城119.27平方米18日上午10点超低价拍卖

20-11-13 16:00 来源:榆中县人民法院 编辑:齐瑞敏

  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温馨提示: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

  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18日10时至2020年11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sf.taobao.com,户名: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对象为位于兰州市高新区榆中园区纬十四路以南,经五路以东,纬十四路南路以北,经六路、经七路以西--大名城第12幢2单元901室(登记建筑面积:119.27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小提示:拍卖房屋为网签备案的商品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内现有被执行人母亲居住,后期腾房交付存有较大难度,交付时间无法确定。

  二、房屋评估价格:720272元(单价为6039元/平方米);起拍价:648244.8元(系评估价格);竞拍保证金:100000元;增加幅度:5000元。

  小提示:以上评估价格由兰州中信房地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受我院委托评估后提供,详细内容可见后附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6日接受咨询并组织统一看样(双休日除外),具体时间提前与榆中县人民法院主办法官联系。

  小提示:凡有意向参与竞买者,请务必电话咨询或者实地看样,若放弃咨询或者看样的竞买者,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后果须自行负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一人报名,达到保留价即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产瑕疵保证。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小提示:关于房产登记过户事宜,竞买人须自行前往相关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进行具体咨询以详细了解,未了解相关事项造成的后果,责任需由本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1月27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榆中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中县支行,账号:2702510104001410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榆中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31—522513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及拍卖标的物详情咨询:周法官0931—5223155、17739835553;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拍卖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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