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来了!被执行人叫嚣:“让法院拘留自己”
“我没有一分钱,要钱没有,要拘留我,随时都可以”,这是2020年10月份的某天早晨被执行人张某对执行干警说的第一句话。
某银行申请执行张某兄弟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数月,被执行人张某多次以没钱为借口,还反复强调法院要拘留自己随时都可以。该案的执行情况要从2020年6月份开始说起,张某因经营餐厅向某银行借款11万元,后经营不善,导致餐厅倒闭。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张某也一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多次上门督促均无果。因受疫情影响,执行干警一直未对张某采取拘留措施。张某深知疫情期间拘留有困难,面对执行干警多次催促越发的叫嚣,甚至一度让法院拘留自己。近日,随着疫情的控制,拘留所正式开始接受被拘留人,执行干警及时将张某控制,并做了核酸检测、体检项目准备依法拘留,在体检之时张某终于不再叫嚣,并主动提出要给付部分案款,剩余案款协商处理。
张某态度的变化得益于强制执行措施,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应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正确对待执行。否则,可能会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甚至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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