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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交物业费引发八起诉讼,特邀调解耐心化解矛盾终撤诉

2020-10-27 14:22 来源: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8日,兰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白某某、李某、魏某某、刘某某、石某某、周某某、杨某某、孙某某八人长期不缴纳物业费而准备向本院提起诉讼。在兰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起诉状之后,城关法院按照“两个一站式”模式流程委派特邀调解员对于该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

       在认真听取了兰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人的陈述以及意见之后,特邀调解员首先与石某某进行了联系,石某某起初明确表示不会缴纳物业费,因为物业公司近两年来服务差,对于自家房屋旁的管道不及时进行修复,自家沙发被侵泡,进而导致不能正常使用。调解员耐心的为石某某讲述,面对物业公司的侵权行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起诉等手段要求进行赔偿,但对于物业费应当及时缴纳,否则构成违约;且诉前能够达成调解,可以不出诉讼费为自己省钱,也可以减少到法院的次数为自己省时,也不用担心会为自己的名誉造成损害为自己省心。但是石某某仍然坚持不缴纳物业费,在第一次沟通无果后,调解员又与其他七位进行了联系,发现其他七位业主不缴纳诉讼费也是事出有因,且本次涉及的八位业主之间有五位是相识的。随后,调解员又与石某某、李某、白某某进行了二次沟通,并将三位业主分别约至本院进行二次调解。调解员耐心的讲述了物业费缴纳和物业对业主的侵权是两个法律关系,以及享受了物业服务就应当缴纳物业费等相关问题后,石某某、李某、白某某在特邀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礼的调解下最终表示愿意缴纳物业费,并会规劝其他几位业主缴纳物业费。

         最终,白某某、李某、魏某某、刘某某、石某某五人主动缴纳了物业费,同时兰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也向本院提交了撤诉申请,撤回了对以上五位业主的起诉。

        城关法院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工作部署,围绕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深化“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0年3月份至今城关法院特邀调解员调解案件1195件,其中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并经司法确认案件103件,经调解最终撤诉案件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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