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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法院公开拍卖110㎡ 房屋一套,起拍价30.6万元

20-10-21 10:51 来源:渭源法院 编辑:齐瑞敏

  甘肃省渭源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3日10时至2020年11月24日17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关江所有的位于渭源县清源镇滨河南路中段渭河新城小区2-3-501室(房产证号:渭房权证城字第09351号,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110㎡)的住宅用房一套,起拍价:30.6万元,保证金:15300元,增价幅度:0.3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法人或者具有竞买能力的自然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10月20日14时30分起至2020年11月20日14时30分止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9893266188,何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运输费、保管费、上户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甘肃省渭源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1月2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渭源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渭源县首阳路支行,账号:2709330104000232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咨询电话:19893266188   

  监督电话:0932-4131599渭源县人民法院纪检组

  联系地址:甘肃省渭源县人民法院

  网址:http://auction.jd.com/sifa.html

  此公告在“京东网”、 “渭源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渭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竞拍须知 

  甘肃省渭源县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1月23日10时至2020年11月24日17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sifa.html机构名称:渭源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的自然人和法人。在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中,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渭源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0年11月26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渭源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渭源县首阳路支行,账号:27093301040002321),并在2020年11月29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渭源县人民法院(地址: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人民法院,邮编:748200)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七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七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运输费、保管、上户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32-413159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9893266188   0932-4131597

                                                                渭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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