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立信】瓜州县法院:“以物抵债”巧结13起涉民生案件
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以“执行开庭”的模式,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顺利执结13起涉民生案件。
刘某等13人诉瓜州县某农副产品合作社、胡某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均是刘某等13人向被执行人出售葵花籽索要葵花款,属于典型的涉民生群体性案件。在前期执行过程中,经承办法官多次查控调查,被执行人均无财产线索。后经申请人举报,执行干警在玉门市找到了被执行人胡某并将其带回。因该案涉及申请人人数较多,且均为葵花种植户,如处理不当易引发群体性上访。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执行开庭”的模式集中开展执行,一方面责令被执行人瓜州县某农副产品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贾某及胡某依法报告财产,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并讲清相关法律规定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向各申请人阐明“执行难”和“执行不能”区别,引导他们正确对待个人诉求。因被执行人涉及案件较多,两人表示暂时无能力交纳全部案件款,但可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用化肥来抵顶案件款。起初,部分申请人不同意抵顶,但经过执行法官的解释工作,申请人也意识到如不接受这一方案,自己的权益也将难以及时实现。最终,所有申请执行人均与贾某、胡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形成了一致的解决方案并全部签字确认,13件涉民生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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