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接地气” 法治宣传“送到家”
根据州法院“百场巡回审判,百场法制宣传”活动安排,康乐县法院认真践行“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司法为民宗旨,我院连续在莲麓镇、附城镇和草滩乡开展了4次巡回审判活动,用巡回开庭审判的形式,零距离向群众开展普法教育,让更多群众了解法院工作,感受司法权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10月13日上午,康乐县法院景古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莲麓镇足古川村委会,以巡回审判方式审理常某代诉周某生离婚纠纷一案,以“接地气”的审判方式使足古川村民“零距离”感受庭审过程,在家门口接受了一次生动的法治宣传。
10月13日下午,景古法庭干警赶往莲麓镇莲花山村,依法开庭审理了原告马某诉被告王某某离婚纠纷案,在合议庭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10月14日上午,立案庭在附城镇新集村依法开庭审理了原告王某兵诉被告张某海追索劳动报酬一案,案件在主审法官主持下,经过法庭举证、质证、辩论、调解,法官辨析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10月15日下午,我院胭脂法庭在草滩乡巨那村村委会广场,以公开开庭方式审理原告马某孝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乐县支公司和康乐县某卫生院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在庭审中,我院主审法官依法保障诉讼各方权益,当事各方就案情经过进行了充分辩论,在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耐心向各方当事人释法说理的基础上,各方当事人当庭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捺印。至此,这起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在当事人的谦让与理解和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还就该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向参与旁听的群众进行了普法,提醒他们务必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
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是我院深入推进“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将审判法庭搬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通过“接地气”的审判方式以案释法,邀请群众参与旁听,既能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又能普及法律知识,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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