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速速围观!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6)甘01执338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生福与被执行人中天银都(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中天银都(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盛鑫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执行标的额为215126.00元。因被执行人中天银都(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中天银都(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盛鑫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0年9月,申请人向我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悬赏如下:
被执行人:中天银都(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被执行人:中天银都(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甘肃盛鑫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标的:215126.00
联系人:陈法官
联系电话:13919020196
0931-8563102
悬赏期限: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予以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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