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丨利用相邻不动产 应尽量避免造成损害
20-10-09 11:40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齐瑞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二百九十六条。
使用相邻不动产时
应当尽量避免造成损害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相关新闻
- 2020-09-29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附全文)
- 2020-09-28每日一“典”:监护人资格被撤销,负担义务照常
- 2020-09-27最高法发布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附全文)
- 2020-09-18每日一“典” | 无因管理,可请求受益人偿还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