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十四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民法典实施后,被收养人还有“不满十四周岁”的年龄限制吗?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相关新闻
- 2020-09-08每日一“典”: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
- 2020-09-04每日一“典”:肇事逃逸,怎么赔?
- 2020-09-02注意!《离婚协议》这些问题最容易忽略!不约定好会后悔!
- 2020-09-01每日一“典”:法定代表人不是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