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立信】榆中法院一纸告知书 执结骨头案
近日,榆中法院向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发出《拟罚款告知书》,成功执结一起骨头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具体案情娓娓道来...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榆中县青城镇瓦窑村的魏氏弟兄三人分家之后对原本共有的宅基地进行协商分割,老二申请了新宅并搬离了老宅子,家里的老宅子一分为二,老大之子魏某雷家相邻其三叔魏某汉家西面而居,魏某汉相邻于东面居住,由此,魏某雷及家人的出行,必须经过自家宅基地东南角的大门,再沿着魏某汉宅基地南面宽约2米由东向西方向的通道至两家长期以来共用的位于老宅基地东南角的大门,出了大门才能行至马路,如此方可出行。2010年以来,双方常因道路通行发生矛盾纠纷。2018年9月,魏某汉以修建其宅基地为由,将通往魏某雷家门前的道路进行破坏,拆除了铺设在道路上的地砖,并在通行道路上挖地沟、堆放石头、玉米秸秆等杂物,严重阻碍了魏某雷及其家人的出行和正常的生产生活。当地村民委员会久调无果,魏某雷无奈将魏某汉诉至法庭。此案经榆中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8年12月16日作出判决,魏某汉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立即清除堆放通向魏某雷家门前小路上的石头杂物、填平在该道路上挖的地沟、恢复道路2米宽的原状。
判决生效后,魏某汉并未按期履行。魏某雷于2019年2月2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说给你听...
法院立案执行后,多次组织执行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魏某汉及其家人态度强硬,始终不予配合,明确表示绝不履行判决义务。执行干警“三顾茅庐”上门调解,魏某汉态度仍未有丝毫改变,坚决不同意恢复道路。甚至在媒体的介入下仍置之不理,拒执情节严重。申请执行人魏某雷因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开始四处上访。甚至当地有其他案件被执行人叫嚣:“如果法院能把此案执行了,我们的案子的义务我们就自愿履行”,影响十分恶劣。
为尽快执结案件,执行法官再次进行研判,因为被执行人年事已高,不宜采取强制措施,又屡次做思想工作调解无果,法官会议认为应从信用惩戒、经济制裁方面入手,尽快找到执行的突破口督促履行。因纠纷起源属日积月累的家庭矛盾,执行法官认为执行本案应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最大限度去化解矛盾,处罚仅是手段,最终目的要消除双方隔阂,修复亲情。执行方案确定后,执行人员迅速查控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同时向其发出《拟罚款告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判决义务,否则将对其处以相应罚款处罚措施。
执行结果如你所愿...
被执行人接到告知书后,发现其名下存款被冻结,这才意识到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委托其家人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履行义务,请求从轻处理。
2020年8月25日,执行人员第六次来到执行现场,原来被破坏的道路已恢复如初。申请执行人现场签字确认,被执行人也向法院具结悔过,双方矛盾得以缓和。至此,本案终于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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