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立信】陇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重点项目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按:土地是人类活动的载体,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最基础、最宝贵的资源。土地征收事关发展大局,事关民生权益,事关社会稳定。陇西法院通过多方协调圆满执结了涉案土地行政征收案,在保护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的推进和当地经济的发展,值得全市法院学习借鉴。
7月10日上午,陇西县人民法院在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的配合下,组织人员对陇西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执行的闫某某土地征收一案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2019年9月,根据陇西县首阳镇建设规划和陇西县经济开发区陇药标准化生态产业园项目用地需要,陇西县人民政府依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征收的批复,对闫某某所承包经营的位于首阳镇首阳村碉堡社的1.68亩土地组织实施土地征收。陇西县人民政府对所征用的土地办理丈量登记手续并进行安置补偿后,闫某某拒不交出已征土地。后陇西县自然资源局先后向闫某某送达《陇西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责令交出已征土地的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后,闫某某仍拒不交出已征收土地。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陇西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7月向陇西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县法院依法及时审查后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

为确保此次执行工作顺利进行,陇西法院多次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案件相关情况,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珍亲自担任此次土地征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对强制执行工作进行周密部署。通过“法院主办,多方配合”的方式,由党组书记、院长王世军任总指挥,党组成员、副院长冯泽迪任现场副总指挥,共出动执行干警28名,按照执行预案外围警戒组、执行实施组、后勤保障组等各司其职。执行现场管控到位,执行工作井然有序,同时在被执行人闫某某家中,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闫某某谈法理、讲人情,在干警的释法明理下,闫某某的态度有所转变,逐渐认识其错误行为,表示对其诉求的答复满意并服从执行。整个执行过程中未出现哄闹、冲击执行现场或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强制执行活动的情况,历经三个小时最终圆满执结了该土地行政征收案,妥善化解了群众与重点项目建设之间的矛盾,做到既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推进,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

近年来,陇西法院牢固树立司法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市县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找准保障发展和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充分认识重点项目对当地经济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及时了解重点项目在推进过程中的司法需求,尤其是对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坚持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两个方面出发,认真做好审查工作,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加强争议化解力度,周密制定工作预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全力推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收到了较好的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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